我在医疗美容整形医院上班,上班要穿高跟鞋,还有面对电脑。怀孕八周,有先兆流产,想辞职,可是人事不给走,说要拿医师的证明单,可是院长已经批了我的离职单,人事还不让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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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的,无需对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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