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男友买房,买车,买房是二手房,贷款买的,前男友是主贷人,我是共同还款人,首付是我和前男友一起出的钱,他出的多我出的少,其中一部分钱是他从他家里拿的,剩余的是我和他攒的工资共同出的,房子写了我和前男友的名字,目前没有结婚,车的首付是我和他共同出的,因为车写的我的名,所以从名义上也是我贷的款,当时决定是共同还房贷和车贷的,现在分手后,怎么处理!
2017-02-06 12:40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