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山东人在山东工作,女朋友北京人有北京户口,因为想在北京生活方便去了以后居住,想买一套二手房由男方全款支付,房子写女方的名字。请问有没有方法如果哪天分手了不在一起了房子的钱还是完全属于男方。没有结婚,也暂时没有结婚打算。
2021-07-03 11:14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