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建金高速要从我们村里经过,我们在建金高速大洋段的,在2006年,有一村干部家的祖坟,他利用自己的职务方便,为自家的祖坟办了一亩的林权证,现测量竟有2000多平方近3亩多集体用地占为己有,群众意见较大,强烈不满,已经反映到镇政府,但未得到彻底解决。现在8万多岭地赔偿款已被他领取。请问律师,按照现今的土地法规,祖坟能不能办理这么多亩的林权证,作为原村干部党员凭什么权利利用祖坟占有这么多集体土地,请问合理合法吗?法律程序应该怎么走?怎么才能挽回集体的损失?谢谢
回答数:622
建议向其上级主管机关的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662 人今日律师解答 50906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