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农耕地确权问题;我姥姥姥爷还有太姥姥三个人已经去世,子女7人。其中我父母持有农村户口,并且一直由我父母经营,一个姨还有一个舅舅共同在一个户头下面,但姨和舅舅是非农村户口,现在确权面临纠纷,经村上决定我母亲还有一个舅舅一个姨平均分配,三个老人的耕地每人一份,但由于我舅舅和姨的户口不在农村,代表的户名要写我母亲的名字,我们经营三个老人的地,但是要每年将其中两个老人的耕地已租种的方式付给我舅舅和姨地租钱,想问一下这种处理结果是否合理?土地不属于遗产不存在继承,况且我舅舅和姨也不是农村户口,是否还拥有分地的权利?
2025-04-26 04:23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农村户口的子女长期在城镇居住并从事非农业活动,那么其对家庭承包地的权益应视为放弃。在这种情况下,农村户口的子女不再享有该地块的所有权,而应当将其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人。 然而,在您的案例中,您提到的舅舅和姨并非农村户口,这可能会导致他们在分配土地时遇到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并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宅基地使用权。 因此,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考虑与村集体协商,争取让舅舅和姨参与分配,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寻求法律帮助,比如聘请律师介入调解或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事宜还需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