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结婚4个月,领证共同生活。现因为每天吵架没有感情所以决定离婚,男方不同意,起诉应该走什么程序?结婚前一共给了10万6千元,父母拿了6千,剩下的我存了7万,花了3万,结婚后收的朋友礼钱和父母红包还有我自己以前上班攒的钱一共存了四万,父母结婚前陪了5万,离婚这些钱怎么分,彩礼用分吗,?结婚后男方没给过一分钱,都是女方家人给的零花钱,男方工资每月还车贷之后还不够生活,目前信用卡透支快一万,这些怎么算呢?求解答!跪谢!
2020-04-07 09:40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