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有点复杂,我有两个儿子,一个一岁十一个月,一个刚刚满月,我和孩子的父亲没有领结婚证,在一起同居生活了七年,男方对我有家庭暴力,在这七年里我承受了无数次的家庭暴力,还有他的一次一次出轨。现在感情彻底破裂,我想结束这段感情,这几年我一直在家里,没有经济来源,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孩子会怎么判,能全部给我吗?
2025-12-14 03:42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确实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子女抚养权归属应当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健康状况以及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来确定。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和孩子的父亲都没有结婚登记,因此您需要证明自己对两个孩子的抚养具有优先性。如果您的孩子不满两周岁,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判决由您作为主要监护人;但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或者不满两周岁的但有一方有特殊困难(如工作繁忙),则可能由另一方负责抚养。 其次,对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法律规定父母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具体数额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或由法院判决。 最后,考虑到您的经济状况,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为未来的经济安排做好准备。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