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哥在我嫂子的姑姑家厂子里出了事故,造成重伤,高位截瘫。我嫂子在没有经过我和我父母任何一个人同意的情况下,让我哥签了一份金额为二十万的赔偿协议。因为她当初承诺不会离婚,所以我们在赔偿方面就没有追究。如今她已经起诉我哥,要求离婚,并说,二十万的赔偿金已经为女儿看病花光。无力再照顾我哥,还要分割财产,即一栋房子!我们确实签过分房协议,我想问,如果离婚,她有没有权利分割房子,我今后的生活费她该不该出。我哥是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都需要有人伺候。
2017-02-22 15:59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