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宅基地怎么过户
2019-07-16 15:56根据国家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宅基地办理过户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双方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都是本村的村民; 2.双方都应年满18周岁; 3.受让人名下无宅基地。 办理程序如下: 1. 准备好过户所需的申请材料; 2. 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 3. 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4. 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5. 由所报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 办理所需材料: 1. 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 2.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 3.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4. 权属变更表; 5. 地籍调查表; 6、登记申请书。 另:宅基地登记根据不同的审批时间分类处理,不同的审批时间需要提供不同的登记材料,上述其他相关材料将根据宅基地使用权者当时审批的时间来确定,具体业务还需到所在地国土分局(所)进行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