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在闹离婚。我有一儿一女。女儿七岁半,儿子两岁半。我想要女儿的抚养权。可以吗
2024-08-12 23:35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当按照自愿协商的原则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法院可能会判决变更或中止原抚养关系。 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另一方愿意承担全部或部分监护责任且有能力履行;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明显不利; 另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行为恶劣,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 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对于您的情况,您可以与您的丈夫进行沟通,了解他的看法和意愿,并寻求第三方调解员的帮助来帮助解决争议。如果您希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建议收集证明自己作为母亲的能力和责任感的证据,例如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家庭环境等,以便在法庭上提供支持。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