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走过的路23 刚刚 法院判决执行,3年了,对方由于有钱有势,故意利用各种下流卑鄙手段拖延时间来达到拒不执行的目的。对方最早购买土地搞开发向土地局交了部分土地款,我们只能预查封土地,最近对方又拿出巨款向土地局付土地款,问我们能追回他交到土地局的钱吗?
2025-03-23 03:32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未按照通知要求履行义务,那么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冻结银行存款、扣押财产等。在本案例中,您已经申请了预查封土地,并且被告方最近又支付了土地款项,这表明其确实具有一定的财产可供执行。 其次,关于“故意利用各种下流卑鄙手段拖延时间”的情况,这可能涉及到民事欺诈或者不正当竞争等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对方存在恶意阻挠或拖延执行的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从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和执行效果。 最后,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及时向有关机关反映并寻求帮助,以便尽快解决纠纷。同时,也建议您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协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