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想找你们专职的一个律师 咨询一下 我在新加坡工作 认识一个结婚的男人。他很喜欢我 经常找我 。我回中国之后他来中国找我两次。给我打钱 人民币52万 是他自愿给的 他的老婆发现他有小三之后 就去银行查看他打钱给我的记录。他老婆知道我名字去移民厅 查到我是中国人。 说是我破坏他的家庭。骗他的钱。说要在新加坡政府去告我。搞到我们中国政府 这样我会有法律责任吗? 我在下午5点左右方便接听电话 谢谢
2021-06-04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