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双方斗同意离婚的前提下,财产分割不好。能通过法院分配吗。通过法院的话要什么样的流程,要什么证件。
2024-10-14 10: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劳动收入和工资奖金; 经营收入和投资收益; 物业费、水电费等生活费用; 红利、股息、债券利息、存款利息等。 个人购买的房产、汽车等实物资产; 因此,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如果存在上述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各自的份额,并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应明确约定各自应得的财产份额以及对其他人的补偿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具体来说,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准备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发票、银行转账记录等; 提交起诉状及相应的证据材料,同时缴纳诉讼费用; 法院受理后,通知被告参加诉讼; 双方进行调解或开庭审理; 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谨慎操作。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指导或者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