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广东茂名化州人,我有一个叔叔,到五十岁时才找了一个广西老妇结婚,没有生育,但从广西带来两个小女孩过来抚养长大,已在当地化州嫁人,另外也捡了一个遗弃女儿抚养,现也成人,已出嫁多年。我叔叔2014年去世,叔婆已于2016年亦已去世。我叔生前,每年过年过节都有给他一些钱花,我叔叔死时,我与我哥各给了4100元安葬费,而叔婆今年死时,我与我哥也各给了3100元安葬费。 我叔死后遗留下一套一层的约80平方米火砖屋,和约二佰平方米的土地,另外有约一亩多的农地。 请问,谁才是财产的合法继承人?
2016-12-23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