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侮辱辱骂孕妇差点流产,医生开有住院通知,这个人是犯法吗,我可以告他吗
2025-03-19 20:22尊敬的客户, 您的问题属于医疗纠纷类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如果医生未履行上述义务,且导致了您的孕期并发症或胎儿死亡,则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等后果的行为。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与涉事医院沟通协商解决,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损失。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恢复健康,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