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一下工作上面的问题。本人职位:教育机构老师。2019年11月中旬入职的,然后本来说试用期3个月,遇到疫情说要延长试用期到复工后(五月中旬复工)但是这期间在网上上网课的,也就是说依然在工作。请问五月中旬复工后才交保险合法吗?是不是要补之前的保险费? 在这一年中间我有离职的想法无意间被老板知道了,但是我只是随口说说,跟老板讲明了不会离职。然后到2021年1月24号以业绩低为理由把我辞退了,当天通知当天就辞退了。是不是要补偿2个月赔偿金?以及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021-01-31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