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河北省顺平县公安局的协勤(以前叫治安联防队员,08年公安部有规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清理,但我们一直在公安局上班,与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或团体组织都没有劳动关系)在顺平县公安局工作已经有十年以上,但公安局一直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大概2013年其协调有关部门给我们缴纳了医疗保险,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保险(五险一金只有医疗保险)。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的身份适不适用《劳动法》,我们可不可以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要求顺平县公安局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殷切期盼您的解答,感激不尽!
2017-12-15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