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9月1号从天津双琪博达够买了一部福田戴母乐公司生产的欧曼牌商用车,卖方告知我这是实验车,但是我一个消费者,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不明白什么样的是试验车,我认准的是欧曼的品牌,和他们给出的2016年8月31号制造的合格证.在我使用期间发现很多问题,这台车烧机油,缺水,电脑系统有问题,发动机厂家告知我这个发动机是实验初期的,不是正规产品,这都不是主要的,主要这台发东机没有钢印,我就不敢上路行驶了,别人告诉我发动机没钢印就好像人没有身份证一样交管部门查到连车带人都得扣了。我说的就这么多了,我想知道的是国家法律有没有规定试验车不能作为商品车销售,算不算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应该对我的车返还车辆赔偿损失吗
2021-05-1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