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公司离职方面的问题。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做销售,上班一年了没有签署任何的劳动合同,没有底薪,老板突然让我去公司交接一下。我没有去公司交接,直接走了,我用的微信是入职的时候公司配发的,现在微信号没有交接工资也没领就从公司走了。我想问一下,如果不交接的话,我会付什么法律责任吗?
2019-07-13 15:11一般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