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劳动局在线咨询本人从事房地产销售,目前就职于一家代理公司,情况说明:2016年我在目前工作的楼盘卖了6套房子,6套房子的佣金于16年给我结清了,现在公司说开发商这6套房子是单位购房,开发商不给公司结佣金,要求公司将佣金返还给开发商。我们经理跟我说公司要求分两个月将佣金3千多元从我两个月工资里面扣除,这个月发完工资,又跟我说是扣4800元。在发工资之前我们经理给我签了一张表,内容大致表达是同意从3—4月工资里扣除返还佣金3009元。当时觉得应该退还,现在我左右想了想这4800元是我工作的正常所得,公司不应该扣除。请问下我能从公司要回这笔钱吗?以下就是经理给我签字的表格。方便就用短信方式回复
2020-04-07 09:40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