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租了一个商铺,从租户转过来,给了2万元转让费,外加7个月房租,共计47900元,钱都是通过手机转账交给了原租户,然后我们和房东签的租房合同,合同如下,但我们接手过后发现商铺不能做餐饮,原租户说可以,但我们没有签协议,现在退租没法退,然后又发现租房合同地址和实际地址不同,这样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如果无效,那么合同上所写的费用是否会退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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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合同违约,合同作废,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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