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叫罗美,今年二十一岁。去年结婚了,收了彩礼五万八,外加一些本地风俗的各种费用。家具就买了一万多,家具钱是包括在这个五万八里面的,我们没有领结婚证,结婚后我也给他三万块钱了,现在闹分手,他家想叫我把家具搬回娘家,把钱全部退给他家,我该怎么办?
2021-05-26 11:1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