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发展情况是乙方的工作是力和表现,变乙方作位及工作地点,包括安排出差,出差的最长时间为十二个月,乙方有不同意见的,可与甲方协商,但协商一致前,乙方应正常履行甲方新安的工作岗位,这个是合同中的条款,合法吗?我可以不履行吗?合同中有约定我的工作地点,而且我的六天休息日变成了四天
2016-12-29 11:37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