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04.11月跟一个叔叔结婚,05年1月我妈自己买了块地皮,上面只有我妈的名字,后来感情不合分居至今快10年了,两年前我妈提出离婚,男方索要2万才肯签字,我妈不依,拖到今天,我妈决定给他钱,可那男的改口要3万,3万就三万,说好今天去办手续的,那男的又后悔了,说要打官司,好得到更多,我想问问像这种情况打官司我妈能打赢吗?
2017-11-16 10:03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