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乡镇正式在编人员,2014年8月5号傍晚下班到家后,接到张乡长电话,张乡长在电话里通知我:明天(6号)早上你早过来一会,7:30到达办公室,把大桥村今天送来的材料整理好,上班后和丁部长一起到大桥村指导工作。 6号早上7:00我从家里出发,由于夜里下雨路滑,十来分钟后我在路上滑倒了,电车摔坏了,手机掉在水沆里,左手腕特别疼。经查,左手腕骨折,住院治疗。我当时向县人社局工伤股汇报,并申请工伤。但工伤股答复我不符合工伤,不矛办理。 我是在工作时间之外,按照领导安排前来做事,为什么不符合工伤呢?请有关专家帮助解释,谢谢!
2017-03-04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