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很感谢您能帮我解答我的问题。我是在郑州5.20限购前与买方客户签的二手房合同,预付了16.5万让我解压公积金房款,其他费用由客户全部出。现在我房屋解压完了,出现限购政策,由于客户属于外地户口,限购区域内无购房资格,需要补交个税,这属于不可抗拒因素吗?还能继续进行房屋过户交易吗?交的预付是否需要退还?买方属于违约吗?房屋交易是按照限购前还是限购后?谢谢指点。
回答数:539
属于不可抗力的,属于情势变更,可以要求退还相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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