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年9月份签的购房合同,同年银行出具同贷书,但到今年4月份才完成房产证抵押等手续,由于房贷收紧,银行告诉我之前承诺的打折优惠没有了,而且要在现有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调10%才能放款给原业主,否则就不知道要等多久。因为我已经五银行签了贷款合同,银行也出具了同贷书,房子也走完抵押程序,就等放款了。请问银行突然要我上调利率是否合法?
2021-06-29 11:1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