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宁波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规定7:50上班,下午16:50下班(加班20:00下班),但我们部门领导规定我们7:40前要打卡,过时间了要交20元罚款,直接交给部门文员,没有任何凭证,还有20:00点下班,我20:00打卡部门也要罚款,这合理吗,我认为没有违反厂纪厂规啊。这样合理吗

2017-03-06 09:2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联系不上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公告送达)

2017-03-06 09:28:5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077今日律师解答 45056

相关推荐
生病之后被辞退,得到补偿,签的解除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1回答
请问工伤鉴定是自己去做还是公司去做。 1回答
给员工工资开重了,但是这个员工不想还回来,下个月直接扣可以吗? 1回答
本人送货,是否属于雇佣关系 1回答
你好 我的工作期间睡着了 罚了我500元 公司这么处罚合理么 1回答
我在清远连州巾峰路欣威鞋厂上班,本公司扣压我的工资不给我,有不帮我们员工买社保,上班工作时间也不规律,上班时间要上了10个小时才算是加班,辞职的员工要推迟一个月才发工资 1回答
最低公司标准 1回答
户口迁移问题 1回答
种的东西,关于补偿问题 1回答
劳动仲裁 7号开庭,我没请律师,我该怎么做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