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在投资公司做理财,要求业务员和主管给自己打了欠条规避风险,但是钱直接打到公司账号了,后来投资公司跑路了,客户要求业务员和主管还钱,具有法律效力吗
2025-08-04 22:39您的情况涉及合同纠纷。如果业务员和主管确实与您签订了相关协议,并且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还款条款,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该欠款应当由债务人(即业务员和主管)承担。因此,即使款项已经转入公司的账户,只要双方有书面的还款约定,客户仍有权向业务员和主管追讨欠款。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以及最终判决结果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的具体内容、证据的充分性、是否已达到诉讼时效等。因此,建议您收集所有相关的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为了避免未来的法律风险,请确保所有的交易都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并保留好所有的合同文本和往来邮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