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去世后用其抚恤金盖了一套房,因爷爷去世的早,本着农村长兄为父的原则,房产证上写的我大爷的名字,而后分了家,家中两套房房子一套给了我父亲,一套给了我大爷,但我家的那一套是写的我大爷的名字,分房后未及时进行变更房子的户主,现家中拆迁,大爷以我家的房房本上的名字是他的为由要求拆迁的分割拆迁的利益,但是我大爷已经把分他的房拆了后建了新房卖给了别人。其再次要求分割利益,被我家拒绝后说要上法庭,其提出的请求在法律层面讲合理吗?是否要到村委出具证明
2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大爷有权要求分割家庭财产中的部分利益。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和原则进行遗产分配。 然而,您提到的情况中,您大爷通过将他名下的房屋出售并获得资金来支付自己新家的建设费用,并且现在想要从您的家族中获得这部分资金。这可能会涉及到财产权利的争议,因为您认为您的大爷拥有对这些财产的所有权,而您的家人则认为它们属于他们。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与您的家人讨论可能的解决方案。首先,您应该与您的家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观点和立场。尝试找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尽快办理更正登记。如果您的大爷坚持认为他是房屋所有权人,那么您需要尽快办理更正登记手续,确保您的家人能够得到应有的权益。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和您的家人无法就这个问题达成一致,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机构,获取专业的意见和指导。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重要的是要尊重法律程序和权利,同时也要尽可能地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希望上述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