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重新立案规定

2019-11-07 17:1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节 立 案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第一百七十七条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件材料。   第一百七十八条 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三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行政执法机关的复议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对不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八十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提出纠正意见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回复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八十一条 经立案侦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者需要由其他公安机关并案侦查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并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并在移送案件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   第一百八十二条 案件变更管辖或者移送其他公安机关并案侦查时,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应当随案移交。   移交时,由接收人、移交人当面查点清楚,并在交接单据上共同签名。   第三节 撤 案   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第一百八十四条 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冻结的财产,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对于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侦查。

2019-11-07 17:11:0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796今日律师解答 52240

相关推荐
夫妻男出轨原配上法庭,男方怎么办 1回答
有卖淫的留案底,开房会不会被查 1回答
合同到期续签的合同变更了法人和公司名称 1回答
你好我想知道宝彩娱乐合法吗 1回答
起诉离婚,法院终极审判不离,多久时间可以再起诉 1回答
介绍他人卖淫后人死亡 1回答
孕期被公司刁难可以要求赔偿吗 1回答
房产证单独所有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回答
妹妹在三年后知道哥哥霸占父亲财产该怎么起诉,诉讼中止 1回答
民间借贷民事上诉状精品范文 1回答
被告人给我赔偿金了还能反悔吗 1回答
个人能在中国申请破产吗 1回答
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1回答
工商结果以下来会有会有法律顾问打我电话吗 1回答
公安报案通知函 信用卡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