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奶奶在世,由老大,老二,老四,三个儿子轮流扶养,奶奶的户口在四儿子那,请问老人的土地归谁所有?而且一个离婚女儿的地一直是四儿子在种,但是四儿子不承认,怎么办?
2025-02-03 03:38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土地所有权通常遵循“地随人走”的原则,即土地的所有权会随着居住人的转移而转移。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奶奶去世后,她的土地应当归属于其四个儿子共同所有。 至于您提到的离婚女儿的地一直由四儿子耕种的情况,这可能是由于她对土地拥有一定的使用权而非真正的所有权。如果您认为四儿子侵犯了她的权益,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四儿子进行沟通和协商,表达您的不满和希望解决问题的愿望。 如果协商未果,可以考虑向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反映情况,寻求帮助解决纠纷。 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您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并不代表针对特定情况的具体法律意见。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