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已购买房子,首付40万,还贷50万,现在已还贷1年,新房房产证还未办理好(两年内能办完),购房合同为男方名字,结婚女方提出房子加名的要求符合婚姻法目前的规定吗?谢谢律师,请短信发我解答内容,谢谢
27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和处理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并且应充分考虑双方的贡献。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且男方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并承担了房贷,则该房屋归男方所有是合理的。 然而,在此情况下,如果女方提出要求将房屋登记到两人名下,这可能会涉及到对现有财产分割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屋价值较高,可能需要通过协商或者法院判决来确定具体份额。建议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专业人士进行评估或调解,以确保公正合理地处理这个问题。 请注意,上述意见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