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十年前离婚六年前和我现任老公生活。我们各带一个女儿!如今两个孩子都有生存能力!我们准备年底买楼!我想知道如果我病故以后楼房继承权有我的女儿那一份吗?或者说楼房的名记在我丈夫名上。以后会有我们娘俩的份吗?还有如果我丈夫病故房子也会有她女儿的份吗?求解谢谢!
2025-03-14 16:06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产继承通常遵循法定继承原则,即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分配。在您的情况下,您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房产。 至于财产份额的分配,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遗产的价值、您的贡献程度、与配偶的关系等因素。如果您希望详细了解具体分配情况,建议向专业的法律顾问咨询。 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尽早制定遗嘱,并妥善处理好相关的财产事宜。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