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是只能见面吗?
回答数:922
您好,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综上探视不只是见面,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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