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别人借我16万元钱,至今没还,2019年经法院判决要求对方还钱,I后来对方总是以没钱为借口不尝还,今年我写了申请执行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对方财产,上个月由法院对他进行了房物执行通知,这几天对方突然提出先给我一室一厅小套房子,价值大概十万元,请问,如果我接受了对方的房子,法院还能继续执行我剩余的欠款吗?

2020-11-13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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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执行欠款

2020-11-13 13: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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