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我刚工作两个月,公司提供宿舍,当时我咨询宿舍的事情,主管答应了给问问,然后拖着没回。我没办法自己在外面租了房子。现在刚租房子一个月,签了一年租房合同。那个主管说要掉我去别的区工作。不去就辞退我。公司也有别的员工,他只让我去。不管我租的房子和要去的地方在两个行政区。我如果不去,辞退我的话,我该怎么保护我自己。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
2020-10-28 17:07《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