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月份,一个老板说有工程让我做,让我缴五万保证金,当时他说在浙江温州工地等我,我从四川老家过去看了工地,也签了一个协议,在我的坚持下答应先交二万,余下三万保证金进场再交,然后我回到家之后就打了二万在他卡上,只有转账记录,然后工地到现在也没开工,找他退钱就一拖再拖,请问他这种属于诈骗罪吗?
2024-10-18 04:38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欺骗对方被害人财产或者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您提到老板承诺在浙江温州工地等待您,但至今未开工并拒绝退还保证金。 您是否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警方可能会介入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诈骗行为。同时,如果存在其他合同纠纷或经济纠纷,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您已经报警并提供了足够的证据,可能需要等待警方的处理结果。在此期间,建议保留所有与该事件相关的证据,如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 最后,如果您对这个案件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