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伴于11月28日早上出去锻炼身体时在路上与一同行的电动摩托拖车碰撞 去世,我家老王骑的是一辆自行车在前而上被后面的摩托摩托车撞倒 后脑勺落地造成颅内出血 抢救无效死亡 监控录像只录到了老王骑车在前面 他骑摩托车在后面 他的前轮挡泥瓦扁右撞得我家老王后瓦左侧 ,交通 对可以的判决书是双方共同的责任 。我们不服 ,那你给知道一下 ,他说不服的话 三天之内可以复合
2021-01-09 12:19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