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一般程序结案时间
回答数:411
第五十七条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8996 人今日律师解答 4424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