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几十年前与他人合伙买下的当时闲置的农村生产集体用房,用做自家居住用房,后来房屋破旧就拆了重建,我家在原地重建,另一家就搬走了,所以我们重建的时候也占用了当时那家人的位置!听说也是得到那家人允许的,现在老人们都已经过时,他家的儿子又来要回这块地,合理吗?
13天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你提到的“合作买下”并不意味着拥有土地使用权。如果该土地曾经是集体所有制的,那么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如果是私人购买的,则需通过合法手续获得。 在你的叙述中,没有明确指出你是否获得了相应权利的土地使用许可或者补偿协议。如果没有正式的产权证明和相关文件支持,这可能构成法律上的争议。 关于重建过程中占用他人土地的情况,需要审查当时的建设规划和审批程序。如果存在违法建筑或未经批准的建房行为,可能会导致纠纷。但另一方面,如果该行为是在经过合法审批后进行的,并且得到了相邻方的同意,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构成侵权。 关于老人去世后的继承问题,需要考虑到遗嘱或其他合法的继承方式。如果你认为该土地有合理的使用价值,并且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处理遗产继承。 总之,在处理这类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时,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保护,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建议你详细查阅当地的房产管理法规和相关政策,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