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拖欠合同款,总合同款为45000,首付款30%,验收60%,质保为10%,合同签订是2017年4月7号,当时首付款也没有付,工程完工是4月13日,当时验收报告为甲方企业内部验收,没有给我们原价及复印件,截止到2017年11月13日,甲方以各种理由拖延合同款,目前是缺少验收报告为由,不给我们结款,我们跟甲方对接的人告诉我们所有的东西都已经上交给集团。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追要合同款?
2025-03-02 01:00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确保有书面的合同文本和相关支付记录作为证据。 与对方沟通。直接与对方联系,明确指出欠款的事实,并要求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 协商解决。如果无法通过正式渠道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采用非诉讼方式如调解或仲裁来解决争议。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情况复杂或者存在困难,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重要的是保持冷静,清晰地表达您的立场并坚持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利益,避免因情绪失控而做出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