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前妻离婚,有一女儿,离婚协议都是女方制定的,我就签字,外债7万多都我还,有一处房产面积115平方,房本的名是我的,协议归女儿,女方有住权,没卖权利,还有一处是商品房,面积396平方,房本明是女方,协议离婚时,一家一半,买卖归我管理,孩子所有费用我管,一年还给女方三万房租钱,现在买卖不好,给不了她三万了,她就把买卖自己干,还扬言一分钱也不给我,还说让我净身出户,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2025-02-14 16:27在离婚过程中,双方达成的协议应被视为双方共同同意的结果。如果一方违反了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另一方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 寻求调解。如果您和前妻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那么您可以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调解员可以帮助您双方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调解未能解决问题,或者您的前妻拒绝按照协议执行,那么您可能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状中应详细说明您的诉求,并附上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请求仲裁。有些地区允许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仲裁是一种非公开的解决争端的方式,通常由独立的第三方(仲裁员)进行裁决。如果您认为这种方式更适合解决当前的问题,您可以咨询专业的仲裁服务提供商。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建议您与前妻保持良好的沟通,尽量避免情绪化的反应,同时保留好所有的书面记录和口头陈述,以便将来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