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2011年结婚到现在,双方处于分居两地状态育有一女三岁,分居期间,男方未向家庭支付一分钱,在没有商量的情况下男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8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另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时酌情考虑。 在你的情况中,你的丈夫已经向法庭提出离婚请求,这表明他可能认为你们之间的关系无法继续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归属权通常取决于父母双方的意愿以及孩子的最佳利益。如果你们能够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例如轮流照顾或者由一方主要负责养育,那么法官可能会支持这种安排。 然而,如果没有协商成功,法官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孩子的归属权。在这种情况下,孩子通常会和较近的一方共同生活,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孩子的居住地或教育环境),导致不利于孩子的因素。 最后,无论孩子的归属权如何确定,法官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个人喜好、与父母的关系等因素,以确保孩子的最大利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以上建议基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律原则,具体情形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你有关于离婚和孩子的抚养权方面的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