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人最近办了一个手机分期而且是找的贷款公司办的,后来只贷款了1700元,在后来我们不贷款了把一千七百元给了贷款人,可是前几天我们接到让我们还款的消息,但是我们已经把钱给了贷款的人他当时说只要还了1700元就没事了现在他们催款我们是不是没有义务在还款啊?
2024-11-08 09:33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和贷款公司之间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利息和其他费用,并且这些费用是在借款之前就已经确定并支付给您的,那么您有权要求借款人归还全部款项。如果您和借款人之间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或利率,或者借款金额超过了法定最高限额,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偿还。 建议您尽快与贷款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