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是这样 我是河南信阳的 16年9月有人介绍认识一个女孩子 经过1年多的相处 感觉这个女孩对我并不是很上心 然后家人也反对 所以在17年末提出分手 然后我家给的彩金加花费接近2万 我自己因为喜欢这个女孩子知道她缺钱期间有转差不多3万左右 分手后想讨回2万 之前她家和她同意 然后过年后不再认账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讨回吗
2025-06-01 06:2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对方之间的纠纷涉及财产返还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对方没有按照协议支付您应得的款项,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首先,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于证明您的主张。其次,您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并可能要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最后,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