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还清债务,有收条和清条。2014年初对方又找到我老公要求补欠条,说他父亲没还够,我老公在不知你好,2013年我老公生意亏了,欠债20万,但是他父亲在我们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替他全部还清债务,具体还多少,我们不知道,但是有收条有清条,有他签字。2014年初,他又找到我老公,说他父亲没有还够,要求补还,要求我老公又写了56000的欠条,而且还在对方要求的情况下写了证明类的东西。意思就是承认他父亲没还够,将承担全部尾款。可是父亲那里清条,收条全部都有。之后他要钱的时候,我不知情,给了2000,有收条。这种情况下我们还应该还钱吗。有清条是不是就能证明已全部还清?
2024-07-11 03:2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老公的父亲已经代为还清了20万元的债务,并且有收条和清条作为证据。2014年初,对方要求补写欠条并要求承认未还清,这在法律上可能存在争议。 首先,如果收条和清条确实证明了债务已经全部还清,那么原则上您老公不再有偿还债务的义务。清条通常意味着债务关系已经终结,除非有其他证据表明债务并未完全清偿。 其次,对方要求补写欠条的行为可能存在欺诈或胁迫的嫌疑,如果补写的欠条是在不正当的压力下签署的,那么这份欠条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 最后,您提到已经支付了2000元并有收条,这可能被视为对债务的承认,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收条的具体内容和当时的情境来判断。 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对现有的证据进行详细分析,并根据律师的建议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如果需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例如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债务已清偿或撤销不公正的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