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再婚,结婚三年没孩子父母,老公生病死了,他弟弟儿子来分财产,遗嘱写了,叫老公临死前按手印 ,说他们要拿走一半平方,现在七年了房子还没分到,请问这遗嘱有用吗?
27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如果遗嘱中涉及的财产是合法取得并依法处分的,则应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然而,在实践中,遗嘱并非总是有效的,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遗嘱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才有效。如果遗嘱是在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那么它将被视为无效。其次,遗嘱必须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才能生效。最后,遗嘱必须由被继承人在有生之年亲自书写或签名,并且必须经过公证。 因此,如果您认为遗嘱中的条款是合理的并且已经得到公证,那么您可能有权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分割遗产。然而,由于您的丈夫已经去世,您可能无法直接获得他的遗产。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寻求法院的帮助,以确定如何处理您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