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2015年12月左右借钱给朋友 写了借条 约定半年后还钱 7万块钱 利息月息两分 2018年8月份对方还了一万 5000元 需要金华市义乌市律师介入。当事人在2015年12月左右借给朋友7万元,对方写了借条,上面有身份证号,住址,手印和签字。约定了半年内还款,利息约定为月息2%。借钱后对方一直不予当事人联系,当事人在2018年8月份左右去找了对方一趟才还了一万元,现需要律师介入,通过诉讼讨要回余下欠款以及利息。可接受律师费5000元。
16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朋友之间的借款合同已经到期,并且在2018年8月偿还了一部分本金,但仍有剩余款项未偿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这个问题。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您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剩余的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寻求调解。如果可能的话,您可以寻求法院的调解,由法官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以达成协议并解决纠纷。 联系法律顾问。考虑到您的情况较为复杂,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专业的意见和帮助。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