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给别人借钱十万元工程所用,承诺给我百分之三的分红,结果到头来没给我兑现承诺,就连本金都一去勿回了。我起诉法院了他的承诺17年9月30日给我还五万,剩下的分期付款我都答应了。结果还是没有兑现。我又申请执行了,执行局的人一找他说马上就还,最后他给我说当天给一万,剩下的每个月给一万。让我签字 终结了,我不懂法律,我问了一下执法人员他说没事的,他要是不还可以在启动执行,我就这样签字答应了。到现在不给钱不说了,人也找不见了,我到执行庭去再次启动他们说不能启动,让我找人他们拘留呢。我找不到人,现在怎么办呢请律师指点明路谢谢!
2025-06-01 16:07您与他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是否成立?如果存在,建议您尽快联系借款人协商还款事宜,并尝试通过调解或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考虑采取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在进行诉讼之前,您可以先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借款事实、借款金额以及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的具体情况等。 同时,如果您对借款人的行为不满或者有其他诉求,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由专业人士为您提供法律意见和指导。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权利。 最后,如果实在无法解决,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